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:
根据《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(修订)》及学校工作安排,各单位近期需按照要求审核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材料,于3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培养办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报送材料:
(1)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;
(2)硕士研究生培养登记表(含成绩单、各培养环节表格等,具体见研究生院网站《全日制研究生学籍材料存档要求》,其中《答辩申请表》可暂缺);
(3)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